成都加盟必须要有 特许经营吗?

要符合以下条件才能进行从事招商加盟:利用相关法律《商业 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商业 特许经营(以下简称 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运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运营资源许可其他运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运营模式下开展运营,并向特许人支付 特许经营学费的运营活动。第七条、规定特许人从事 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运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带来运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特许人从事 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而且运营时间超过1年。第八条、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 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 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 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

(二) 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三) 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四)市场计划书;

(五)表明其满足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运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十四条、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带来 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并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为被特许人持续带来运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

从事招商加盟活动,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企业。个体工商家、自然人、非法人组织等,是不能做为特许人开展招商加盟活动的;

2、必须拥有成熟的运营模式,有能力为加盟商持续带来运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

3、必须符合“两店一年”,即“2个直营店,而且运营时间超过1年”;

4、需要进行商业 特许经营备案。

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商业 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商业 特许经营(以下简称 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运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运营资源许可其他运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运营模式下开展运营,并向特许人支付 特许经营学费的运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做为特许人从事 特许经营活动。

第七条特许人从事 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运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带来运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特许人从事 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而且运营时间超过1年。

第八条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 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 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 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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