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组合商标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分析

特许经营组合商标由多种要素组合而成的特性决定了其更易被侵权人所模仿、使用,其往往仅通过特许经营组合商标的某个要素或将某个要素与其他标识进行组合的方式来进行法律规避。

实践中对此种侵权行为的判定存在不同观点,

一种认为应实行整体保护方式,即从组合商标整体外观的近似来判断是否侵权;

另一种认为应实行要素保护方式,即组合商标中的部分要素亦应得到保护。

罗啸SEO博客特许经营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对该种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进行分析:

1、特许经营组合商标整体比对与部分比对相结合。

应首先将特许经营组合商标与被控侵权标识进行整体比对,在整体比对有差异的情况下,采取适当的要素保护原则,将组合商标中的某要素与被控侵权标识进行比对。

2、判断被控侵权标识使用的部分要素是否是特许经营组合商标中的主要部分。

这是判断被控侵权标识的核心问题,亦是较难判断的问题。一方面,应从要素外观性进行分析。根据要素在组合商标中的整体结构、比例,判断该要素是否在组合商标的整体布局中较为突出,此种要素更易为相关消费者所关注、识别。

3、被控侵权特许经营标识能否造成相关公众产生混淆。

这涉及特许经营组合商标的知名度、被控侵权标识行为人的使用行为及主管意图等。

该种判定方式既避免特许经营组合商标权利的滥用,又可以有效遏制组合商标被随意拆分而发生侵权的情形,更符合商标法司法解释中有关判断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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